轉知衛生福利部2份公文:
1. 主旨:有關醫事人員接受繼續教育,醫療機構得於每年20小時範圍內給予公假,請查照。 說明:詳見附件一。
2. 主旨:有關醫事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時間納入工時及給予公假等情,請查照。 說明:詳見附件二、三。